教学楼报告厅使用承诺书
为提高使用效率,维护教学楼报告厅的良好秩序和公共安全,本着“谁申请,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单位需要作出以下承诺:
一、依托现有的硬件资源使用,不得私自改造、改装报告厅原有的硬件设施和功能。
二、服从管理员的安排和要求,正确操作使用设备,不乱动正常操作规程以外的其他设备,造成损坏的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三、使用单位活动负责人使用前一天与管理员进行工作对接,并负责活动的整个过程,对活动安全等全过程负责,并在活动结束后与管理员进行场地环境和设施的工作交接。
四、使用者保证自觉爱护报告厅的设施和公共财物,不私自搬(带)出报告厅,并在使用后自觉将使用设备按原位置摆放整齐,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。
五、申请单位如实使用场地,不得将场地私下转让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使用,实际使用和申请理由不一致的,管理员有权暂停其使用资格。
六、使用者不得在报告厅内吸烟,不乱扔果皮、纸屑等杂物,不乱拉、乱订条幅,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。
七、使用者保证遵守高校课堂纪律,不发表不当言论,若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活动负责人签字: 盖章
注:本表格一式一份,在填写报告厅申请时一并交由教室主管部门留档。